公告日期:2023-09-13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3901 证券简称:壮元海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34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01 壮元海 2023 年 9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
公告编号:2023-034
要求,公司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双方协议生效后正式由东北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2、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