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 10:3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908 比科斯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9 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 1 栋 141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的业务需要,公司对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3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性交易总额不超过 31,100
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陈克勇、黄铭杰。(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挂牌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大华”),大华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期限均为一
年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6,487,803.92 元。
根据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0.00 元。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包括本币和外币理财产品),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365 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委托)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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