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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9:55:54 股吧网页版
远航精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2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林峰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李自洪、薛文东、李慈强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有 4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6.50 万份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当选为监事,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48 名和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71.2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8.75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数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林黄琦女士、徐斐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本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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