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3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3925 证券简称:兴业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亚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保证此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授信,公司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以公司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亚东先生及其配偶陈艳萍女士对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赵亚东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项“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赵亚东先生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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