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3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3925 证券简称:兴业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申请授信【柒佰】万元人民币,期限 【贰】年;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申请授信【壹仟】万元人民币,期限 【贰】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贷款【壹仟】万元人民币,期限 【壹】年。(以下简称:“上述融资”)。
公司拟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以公司名下【坐落于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2层207,不动产权证证号:京(2023)海不动产权第0004962号,建筑面积246.17平方米;坐落于海淀区半壁店甲1号院5号楼1至5层全部,不动产权证证号:京(2023)海不动产权第0005374号,建筑面积1204.62平方米】两处不动产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或《委托保证合同》】(简称“委托保证合同”)及【《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或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简称“反担保合同”),并授权【赵亚东】代表公司签署与委托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及文件。公司拟办理赋予前述合同、文件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亚东先生及其配偶陈艳萍女士对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
公告编号:2023-023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5 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董事赵亚东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第(五)项“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赵亚东先生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要,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充裕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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