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7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3925 证券简称:兴业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亚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杭州越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告编号:2023-041
“公司”)拟出资 3080 万元购买杭州越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华”)的 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越华 70%股权,杭州越华成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议案通过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有权审议并决定“公司在一年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因此本次收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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