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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30 15:42:47 股吧网页版
百味佳: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3936 证券简称:百味佳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 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

公告编号:2024-021

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 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变更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奉宇、黄洪俊和吴克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 的要求对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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