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7 16:26:18 股吧网页版
ST伊悦尼: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3941 证券简称:ST 伊悦尼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尹岳富。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披露 2020 年度报告。尹岳富作为公司时任
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公告编号:2021-010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尹岳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相关人员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52 号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