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对优机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优机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优机股份于 2022年 5月 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
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8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实际发行股数为 12,953,368 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90,673,57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4,687,257.42 元,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
82,313,765.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及 2022
年 7 月 25 日存入优机股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进 行 审 验 , 出 具 了 “XYZH/2022CDAA50211” 及
“XYZH/2022CDAA50231”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公司航空零部
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会同东莞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账户(账号:39870180805227505)(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账户(账号:22920101040035878)(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以上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金额 90,673,576.00
减: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 8,359,810.43
2、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82,313,765.57
减: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7,626,508.15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404,885.06
3、募集资金净额 74,687,257.4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84,352.48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65,901,723.33
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21,699,950.68
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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