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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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F, South Tower of Tianfu 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er, 966 North Tianfu Ave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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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13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次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次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该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4.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通知公告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登记在册的股东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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