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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机股份”)的全资子 公司四川优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机精密”)根据公司发展 规划,拟进一步加强在相关航空航天零部件精密制造业务的深度挖掘,拟再次 对成都比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扬精密”)进行投资,优机精密以 受让股权和现金增资的方式投资比扬精密,本次投资取得比扬精密 25%的股 权。本次投资完成后,优机精密合计取得比扬精密 55%的股权,比扬精密成为 优机精密的控股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予以认定。”
本次拟对外投资 3,538.3611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比扬精密控股
权,比扬精密 2023 年经审计总资产为 4,644.9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总
资产的 4.66%;比扬精密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 3,805.66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53.04 万元,均未超过 5,000 万元。因此,根据测算,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预 计不会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子公司对比扬精密的现金增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成都比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无回避表决情况,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6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关于投资成都比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投资成都比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比扬精密的主营业务是高精密零部件制造、 加工,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优机精密因看好比扬精密所处行业的 发展前景及比扬精密深耕行业多年所积累的技术优势及产业资源优势,拟进一 步加强在相关航空航天零部件精密制造业务的深度挖掘,再次对比扬精密进行 投资、上述投资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 体利益,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 1,998.48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2.0048%,但未超过 3,000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四川优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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