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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30 18:26:54 股吧网页版
一品鲜蔬: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3983 证券简称:一品鲜蔬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烟台一品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利润分配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持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且必须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公司利润分配的草案进行专项研究讨论和论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对投资者利益充分考虑。

公告编号:2020-007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经营利润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作相应调整后,先进行所得税缴纳,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补亏后)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七条 公司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八条 分配红利涉及扣税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
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九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0-007

(二)兼顾公司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的原则;

(三)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四)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第十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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