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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3
证券代码:834010 证券简称:亚兴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大庆亚兴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之一,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
第五条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六条 如本制度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条例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组成由公司章程决定。
第九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
担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十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组织制定公司战略目标以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巿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或本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融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不超过 300 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对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同意。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讨论、评估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
(十八)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目标和办法,并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评估考核;
(十九)参与制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十)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二十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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