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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8 19:41:41 股吧网页版
群大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8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4031 证券简称:群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9:30

公告编号:2021-023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031 群大科技 2021 年 11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一、原规定: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修改后: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本章程规定的需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供的担保

二、原规定: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批准,符合本章程第 39 条规定情形的,还应经股东大会批准,但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修订后: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应经董事会批准,符合本章程第 41 条规定情形的,还应经股东大会批准,但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事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只接受现场办理,不受理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08 日 9:00

(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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