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我们作为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 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提交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
构,我们认真查阅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我们认为:该审计机构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在公司 2023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与 2023 年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
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已严格履行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 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 康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2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现波、樊健、王宏雁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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