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4081 证券简称:通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弃权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弃权票数为0票;反对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0 号——权益分派》《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利润分配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数额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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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当年的净利润情况,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为可分配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第七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八条 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第九条 各控股子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应将弥补方案报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该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形成决议,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并按批准数额进行弥补。
第十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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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公司派发股利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如未能按期完成则须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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