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4084 证券简称:聚能鼎力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14: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084 聚能鼎力 2024 年 6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指定的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8 号 IFC 大厦 B 座 1049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同等规模公司标准确定审计报酬。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显
示 ,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合 并 财 务 报 表未 分配 利 润 为
--87,379,418.29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92,693,33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以上,详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844 号】的审计报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办理登记手续,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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