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证券代码:834086 证券简称:德泓国际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0月23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10月19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如适用)无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延风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彦峰、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李玉婷、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海科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李玉婷、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马海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维宗、无
姓名或名称:李成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维宗、无
(三)第三人或其他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宫永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勇、李玉婷、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7年6月1日,华融西部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西部”)与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泓国际”)签订了《特定财产收益转让暨回购合同》,约定华融西部以6000万元价格受让被告德泓国际持有的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绒业公司)6000万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被告德泓国际应于回购日即原告受让特定财产收益权之日起12个月回购原告
受让的特定财产收益权,回购价款由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投资本金为原告按照合同2.2条的规定向被告德泓国际支付的全部特定财产收益权转让价款总价,投资收益为德泓国际按照合同3.3条约定向原告支付的投资收益的总额。同日,华融西部与德泓国际签订了《质押协议》;与同心德海、马海科和李成花签订《保证协议》。2018年6月1日,华融西部与公司协商签订了《特定财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将上述《特定财产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项下剩余投资本金6000万元的回购宽限期展期3个月,展期期间,公司需按照约定金额及期限分期偿还债务。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司未如约支付回购价款。故被华融西部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德泓国际履行特定财产收益权回购义务,支付回购价款6074.228万元,(回购价款与投资本金和投资收益组成)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2、请求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德泓国际质押的210吨无毛绒的变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马海科、李成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由上述被告承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已于2018年11月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达成民事调解,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宁01民初1289号。
三、 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8年11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宁01民初1289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
1、被告德泓国际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原告华融西部投资本金4000万元,于2019年6月20日前支付原告投资本金2000万元;
2、被告德泓国际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支付华融西部相应投资收益及违约金,并自2018年12月1日起,于每月10日前按月支付2018年12月1日至投资本金付清期间的投资收益;
3、被告同心德海绒业有限公司、马海科、李成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第三人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原告华融西部对被告德泓国际质押的210吨无毛绒变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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