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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0 19:17:27 股吧网页版
爱尔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4118 证券简称:爱尔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本着对全体股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将所有对股份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布于众并防止重要信息在公告前泄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 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应理解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标准与要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如有)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应按照有利于投资者 的原则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六条 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并披露。
第七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
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但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同时披露。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董事
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全国股转公司对市场不同层次挂牌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有差异化规定的,公司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与全国股转公司预约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按照全国
股转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告知主办券商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编制进展、预计披露时间、公司股票是否存在被停牌及终止挂牌的风险,并说明如被终止挂牌,公司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等。

第十二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条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业绩快报应当披露年度净利润的预计值以及重大变化的原因。重大变化的情形包括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 50%且大于 500 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

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的,应当及
时披露修正公告,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的原因。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
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

第十五条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已经审
议通过的,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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