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4126 证券简称:中传云和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持续督导协议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公告编号:2023-010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的议 案》。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协议 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023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对中传云和和恒 泰长财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签订的《持
续督导协议书》自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生效。
三、复牌依据及复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复牌。
股票复牌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 议》;
2、《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3、《关于对中传云和和恒泰长财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4、《复牌申请表》;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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