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8 16:37:17 股吧网页版
中传云和: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4126 证券简称:中传云和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126 中传云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中传云和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
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 2022 年度的工作
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形成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务 指标和财务数据,财务部门就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23 年的经营计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 2023 年的财务工作做
了预算和汇总,并形成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依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务指标和财 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22 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就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
结和汇报,形成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17)。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
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