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13 18:50:58 股吧网页版
海南沉香: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3



证券代码:834155 证券简称:海南沉香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7,349,8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8%。

二、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否决《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考虑到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节约成本,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计划在终止挂牌后,集中精力研究现有业务形态,选择业务重整或其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方式,重新优化公司经营管理和开展业务开拓和整体竞争力。

为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由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20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反

对股数 57,142,8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8%;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表决未通过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因此该表决议案未得到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情形。

(二) 审议否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申请终止挂牌有关议案的内容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2)就申请终止挂牌的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所需的审批、备案、退出登记等手续;

(3)批准、签署、执行与申请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合同;

(4)办理与申请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0,207,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反

对股数 57,142,85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8%;弃权股数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此次表决未通过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因此该表决议案未得到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回避情形。

(三) 审议否决《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针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