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12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否
处分
2 公司治理 其他(董事会秘书辞职) 否
3 信息披露 其他(公司后续可能无法正常履行信息 否
披露义务)
4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是
质押给质押权人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较高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部分股票被司法冻结,若上述股权被
行权,则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海南沉香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海南沉香时任董事长沈根其、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张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海南香树沉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给予沈根其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对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根据与董事会秘书张伟女士的沟通情况,董事会秘书张伟女士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向海南沉香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海南沉香
董事会未能提供对应辞职公告的盖章版文件。
3、根据公司提供的最新《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沈根其先生累计向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40,714,286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5%;沈根其先生累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质押 4,8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1%;沈根其先生累计向浙江义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 3,0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沈根其先生控制的杭州耀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向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 34,285,714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9%;沈根其先生控制的杭州红鑫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向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18,0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5% 。上述股票质押并非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此外,沈根其持有的 31,600 股股票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
法院司法冻结(案号:(2022)浙 0702 执 1386 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海南沉香未能按
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停牌,全国股转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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