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主办券商”)为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立光电,证券代码:834180,以下简称“公司”或“鸿立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督导鸿立光电过程中了解到,2019 年 7 月初公司经营状况不佳,
公司已经无法经营,主办券商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宁波鸿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董事长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了公司近况。
主办券商在 2019 年 8 月 15 日前未收到公司相关人员关于是否披露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的通知,截止 2019 年 8 月 20 日,主办券商无法联系到相关责任人员
了解情况、督促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无法履行相
关职能。鉴于鸿立光电目前的实际情况,主办券商预计其无法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且无明确延期期限。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公司股票存在自 2019 年 9 月第一
个转让日起被暂停转让的风险,存在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开谴责的记录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
据库的风险;若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含当日)仍无法披露 2019 年半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华安证券作为鸿立光电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