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1
公告编号:2022-053
证券代码:834195 证券简称:华清飞扬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3.60 元(含 3.60元),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 111,300,000 股,本次
拟回购股份不超过 360 万股(含 3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23%,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96 万元,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2-053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转让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转让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43.13%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552,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5%,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43.13%,
回购股份成交价最高 3.2 元/股,最低 2.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323,419.65 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33.36%。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实施预告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53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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