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3 15:48:12 股吧网页版
华清飞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3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法律意见书

目录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4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4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5
四、 结论意见 ...... 7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

法律意见书

见书中如有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了《北京华清飞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10:00 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
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9 层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
《会议通知》的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