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0-12 15:38:59 股吧网页版
物管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2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录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2 年 10 月 10 日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

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増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4
第一节 股东 ...... 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8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9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0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2
第五章 董事会 ...... 15
第一节 董事 ...... 15
第二节 董事会 ...... 17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 2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2
第七章 监事会 ...... 23
第一节 监事 ...... 23
第二节 监事会 ...... 23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 24
第八章 党总支部委员会 ...... 2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6
第三节 内部审核 ...... 27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27
第一节 通知 ...... 27
第二节 公告 ...... 28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2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0
第十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1
第十四章 附则 ...... 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股东。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苏州市会议中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zhou Conference Center Property Management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道前街 100 号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875 万元。

第五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经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国家经济发展政策为指导,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运用科学合理的经营观念和管理办法,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为会议中心提供酒店管理;提供物业管理、庆典礼仪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承接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改造、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服务、装饰设计与施工;房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