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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4233 证券简称:沙电电气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主办券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主办券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证券”、“主办券商”)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融证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沙
电电气委托国融证券担任为沙电电气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协议签订以后,国融证券持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服务。迄今,公司应付未付国融证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即共计两年的持续督导费。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距离国融证券首次书面催告之日已满三个月,公
司仍未足额支付国融证券 2023 年、2024 年持续督导费。鉴于以上情况,国融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国融证券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一)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将会停牌;
公告编号:2024-007
(三)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四)如挂牌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异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收到国融证券第一次催告函,2024 年 3 月 21 日
收到第二次催告函,2024 年 4 月 20 日收到第三次催告函。三次催告后公司仍
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国融证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公司与国融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国融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长沙沙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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