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4253 证券简称:宏力再生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22 年向关联方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煤炭,交易发生额为 29,282,613.57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
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任志磊和孙志文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议案表
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04
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 183 号金贸国际 803 室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 183 号金贸国际 803 室
注册资本:5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煤炭(禁煤区、禁燃区内禁止储煤销煤)、焦炭。
法定代表人:王红军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3.33%的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定价情况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依据市场的定价,进行公允、公平的交易,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2 年向关联方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煤炭,交
公告编号:2023-004
易发生额为 29,282,613.57 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六、 备查文件目录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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