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4253 证券简称:宏力再生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三个银行账户因与湖北天意窑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意”)的合同纠纷案被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资金为人民币 60,077.22 元。二、被冻结银行账户信息
三个被冻结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银行账号:5201014170002288
账户性质:一般户
冻结金额:3.14 元
2、账户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6
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银行账号:5021566400017
账户性质:一般户
冻结金额:1.24 元
3、账户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漪汾支行
银行账号:485070100100158084
账户性质:一般户
冻结金额:60,072.84 元
三、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原告湖北天意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不服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2020)晋 0624 民初 1299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
诉。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做出终审判决(2022)晋 06 民终 639 号,维持一审原判,要求公司支付湖北天意工程价款人民币 3897000 元,并支付以工程价款 3897000 元为基数的利息。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后,湖北天意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三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四、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湖北天意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湖北天意不服山西省怀仁市人民法院(2020)晋 0624 民初 1299 号民事判决,向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
公告编号:2023-016
院经开庭审理后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做出终审判决(2022)晋
06 民终 639 号,维持一审原判,要求公司支付湖北天意工程价款人民币 3897000 元;支付湖北天意以工程价款 3897000 元为基
数的利息,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付
清欠款为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湖北天意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给付宏力公司按规定出具的 16650000 元工程款税票;驳回天意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 19721.00 元,由上诉人湖北天意承担。终审判决生效后,湖北天意申请付款执行,导致公司银行账户冻结。
此案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终审判决支付湖北天意工程款项及利息,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