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8
关于对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33 号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宏力再生)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发函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金额 239,158,426.55 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64.89%;未回函的营业收入金额为88,375,612.61 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34.89%。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年审会计师发函后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所对应的具体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对应的账龄及截止本问询回复日的期后收款情况,是否涉及第三方代付货款;
(2)补充说明公司对该事项是否已采取相关消除措施,如果有,补充说明相关措施。
2、关于关联方销售及采购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本期向关联方采购的煤炭金额为 3.25 亿元,其中,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为 1.35 亿元,向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为 1.54 亿元,集中度均较高。
请你公司结合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毛利率合理性、信用政策等,说明内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构成对相关关联方的依赖,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来与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变化趋势。
3、关于生产经营稳定性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期末生产人员为 16 人,期初生
产人员为 42 人,生产人员大幅度减少。
请你公司说明生产人员本期变动较大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及公司为保障生产人员稳定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3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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