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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1 18:06:27 股吧网页版
宏力再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1


证券代码:834253 证券简称:宏力再生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大同市更生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更生园林”)出售所持参股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能源”)30%股权,出售价格为 0 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宏力能源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公 司 2022 年 度 经 审 计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557,495,153.61 元,净资产为 66,284,626.21 元,本次拟出售资产总额为 0 元,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30%股权的议案》。董事赵如祥、赵建祥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需要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同市更生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太阳城北区 1 号楼 1406

注册地址:大同市太阳城北区 1 号楼 1406

注册资本:16,000,000 元

主营业务:可承包 1000 公顷以下的营林绿化、道路绿化和景区绿化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销售装潢材料、建筑材料;室内装饰。

法定代表人:赵如祥

控股股东:赵如祥

实际控制人:赵如祥

关联关系:资产购买方更生园林是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再生”)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1、交易标的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
他__

3、交易标的所在地:朔州怀仁县新家园镇王坪村东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标的公司宏力能源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成立,注册资本 3500 万
元,主营业务为煤矸石综合利用,生产、销售型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加工洗选、销售煤炭。宏力能源股东分别为大同市三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70%),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宏力再生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0%),

股东大同市三兴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一)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一) 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宏力能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3,183,925.44 元,净资产为-2,491,899.20 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92,796.19 元。
(二) 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双方协商定价,成交价格为 0。宏力再生尚未对
宏力能源实缴出资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宏力能源账面净资产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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