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4270 证券简称:远大特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
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后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就此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2628 号报告所述: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二)所述,远大特材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93,775,368.73 元,我们对短期借款执行的函证及核查相关借款合同等审计程序,
确认远大特材公司所有银行借款已逾期,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逾期借款本金
金额为 87,775,368.73 元;远大特材公司未能与相关贷款单位重新商定贷款协议或获取替代性融资。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这种情况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所述,远大特材公司对外担保存在多笔逾
期,被担保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偿付到期余额为 82,875,368.73 元。
如果被担保单位无力偿还已到期借款,远大特材公司将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这种情况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6
(三)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所述,远大特材公司涉及多项诉讼,我们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网站查询到的公开信息有限,同时受提供的诉讼相关资料限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远大特材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纠纷及潜在纠纷,以及涉诉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远大特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所述,远大
特材公司 2022 年度发生净亏损 82,407,242.6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326,758,631.07 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173,367,161.10元。货币资金 1,804,344.13 元,其中因诉讼银行存款被冻结 1,508,761.10 元;财务报表附注九、(二)所述涉及多项诉讼、对外担保逾期事项,导致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远大特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监事会对专项说明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董事会对出具《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
公告编号:2023-006
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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