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4270 证券简称:远大特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来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4:0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270 远大特材 2023 年 5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德衡律师事务所曹均、张明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形成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就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开情况及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由公司董事长曹衍学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形成《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辉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1、2022-00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26,758,631.0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 155,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以上。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山东远
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就此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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