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9 15:39:12 股吧网页版
澳冠智能:备用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9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34276 证券简称:澳冠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澳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在该部门和该子公司的有效执行、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苏州澳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备用金的用途

第四条 备用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市场商务活动、主营业务项目实施以及其他相关经营管理活动。备用金具体用途为上述相关活动所涉及的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会务费、咨询费、办公费、材料费及零星采购等。

公告编号:2023-031

第五条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 备用金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子公司人员预支备用金额度一般按预计需要数额领用,定额备用金额度如下: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或日常经营需要借款的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5 万元;
2.采购部、销售部人员因公出差或日常经营需要借款的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2 万元;
3.公司其他员工因公出差或日常经营需要借款的额度每次不超过 5,000 元;
4.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既定额度,需经董事长特批,存在特殊事项金额超过董事长权限的,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一般情况用款人员预支备用金后,前备用金未销账之前,不得再次借款。第八条 备用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因素,财务部有权及时催款。
1.用款员工工作变动时,其所借备用金需足额销账,一律不准私下移交备用金;2.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3.年底未及时返还备用金;
4.公司出台新的管理制度等其他情况。

第四章 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用款人员需借备用金时,由用款人员填写借款单据,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借用超过规定额度范围备用金的,需增加董事长审批。

第五章 备用金的报销

第十条 用款人报销备用金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流程进行,按票据类别分类归集粘贴,由财务部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对于不合法合规的票据,财务部应责成改正,并在用款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报销资料后进行报销。
第十一条 用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

公告编号:2023-031

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六章 备用金的清理和归还

第十二条 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经财务部发出三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直接从用款人工资和费用报销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公司的备用金定期清理,每年 12 月 31 日由公司财务部核定款项使用
情况。
第十四条 因用款员工失踪、死亡等原因,备用金确定无法收回的,按规定程序审批,会计机构按审批意见处理。

第七章 备用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