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834300 证券简称:合泰电机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300 合泰电机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李友道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编写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报告中详尽的阐述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和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报告内容全面真实。
(二)审议《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参照公司 2021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纲要相关
工作任务要求,公司拟定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总股份为 8,000,000 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 32808785.81 元,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1123674.10 元,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七)审议《关于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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