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 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现行) 公司章程(拟新修订) 修订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第一条 为维护中邮创业基金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东、债权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基金份额
完 善 文 字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表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人办法》)、《证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以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下简称“《管理人办法》”)、《证券
《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下简 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
称《基金公司治理准则(试行)》)、《证 下简称“《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
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基金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治理准则(试行)》”)、《证券公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 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
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理办法》(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独立董事指符 调整结构,
合本章程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条规定 定义调整至拟
的任职条件的董事。 新修订后章程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章程所称高级 第二百六十二
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 条。
长、董事会秘书、首席信息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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