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7
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2024年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合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内控程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调整 2024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 2024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反映公司当年度真实经营成果,有利于对公司高管人员准确、公正的进行考核。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忠和、李燕、李铁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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