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 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15 条 …… 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 15 条第 2
款:
2024 年 4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25 号
文核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4-027
有限责任公司股转函【2024】383 号
文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 8,700 万股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 28.61%),依法转让予中邮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 61 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 61 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 101 条第一款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 101 条第一款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由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组成,由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3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三井 3 名,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井
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推荐 1 名, 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推荐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
1 名。 1 名。
第 162 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第 162 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向股东大会负责。 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
名为公司员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名为公司员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和罢免;另外两名分别由首 大会选举和罢免;另外两名分别由首
公告编号:2024-027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 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 有限公司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责任公司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中国邮政集团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中邮证券有限 有限公司提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责任公司提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
举产生。 举产生。
(二)新增条款内容
增加以下内容,作为第 15 条第 2 款:
202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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