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4371 证券简称:新安传媒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411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4-008-C。
许孝珠,时任新安传媒董事长。
许伟祖,时任新安传媒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许孝珠、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许伟祖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和
《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许孝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许伟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被出具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6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411 号
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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