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传媒”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1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2 号)、《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 号)、《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新安传媒 2019 年年报延期披露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 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
新安传媒注册地在浙江、经营场所在福州市,因原有财务人员离职,并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新任财务人员在 2020年中上旬才到岗。导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及时进场审计开展工作。受此影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因此,企业不能按时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的统一部署及与新安传媒的沟通协调,目前已经材料清单发给企业准备,在企业完成材料准备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将及时安排审计人员进场工作。
由于上述原因,公司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
二、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
新安传媒聘请审计 2019 年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发生变更。
三、 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为尽快完成审计工作,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与新安传媒协商,已经审计材料清单发给企业,后续将会安排具有经验的审计人员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四、主办券商在督导挂牌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已履行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关具体的督导情况。
主办券商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审查及披露工作。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反复向挂牌公司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中国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全国股转系统的各项相关制度及通知要求,并按照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督促挂牌公司参加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相关培训。同时,主办券商也根据日常督导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新三板改革以及年度报告披露知识的相关培训。
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司高度关注疫情对挂牌公司生产经营以及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的影响,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
式沟通年度报告编制进展,指导并督促挂牌公司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主办券商也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
五、新安传媒年报准备工作
经与新安传媒信息披露负责人沟通确认,为顺利完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公司一直保持与会计师的紧密沟通,公司已向会计师提供了部分财务账套、部分财务报表,并就 2019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向会计师做了充分介绍。
六、核查意见
经过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沟通访谈等形式进行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新安传媒 2019 年年报审计受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较大,预计其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
完成 2019 年年报审计、编制和披露工作情况属实。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阳新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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