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834377 证券简称:德博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权益分派的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公司为应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准备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 4,4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年度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公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有利于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公告编号:2023-022
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朝臣、吴鑫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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