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1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4387 证券简称:肇庆动力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优先股赎回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肇庆市金叶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金叶”、“发行对象”)
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签署了《关于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定
向发行优先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修订)》(以下简称《优先股股份
认购协议》),肇庆金叶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认购公司发行的 47 万股
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肇庆优 1”)。
根据公司 2016 年 11 月公告的《广东肇庆动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和《优先股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赎回期及回售期为自首个计息起始日(发行对象认购款项到账之日)起期满
4 年之日次年的付息日(2021 年 5 月 31 日),到期公司对本次发行的
优先股拥有赎回权,优先股股东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拥有回售权。经公司与肇庆金叶友好协商,公司与肇庆金叶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修订)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拟分两次赎回向肇庆金叶已定向发行的 17 万股“肇庆优 1”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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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赎回,赎回数量 7 万股。本次赎回为
第二批,赎回数量 10 万股。
二、表决及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赎
回部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
三、优先股赎回款项计算及赎回结果
(1)证券简称:肇庆优 1
(2)证券代码:820010
(3)赎回数量:100,000 股
(4)本金:10,000,000.00 元
(5)孳息情况:截至目前不存在尚未支付所欠股息的情形
(6)股息:
根据《补充协议》的规定,17 万股优先股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期间的优先股股息及孽息的计算按《优先股认购协
议》约定执行,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息=优先股票面金额*票面股息率*5/12,累计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孳息=累计未支付的股息*当期
票面利率*累计延迟支付月份/12;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赎回日期间
的股息及孽息的计算公式为: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总金额×2%×持有优先股的实际天数/360,累计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孽息=累计未支付的股息×0.03%×累计延迟支付天数。因此,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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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优先股股息=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股息+2021 年
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股息=优先股票面金额*票面股息率*5/12+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总金额×2%×持有优先股的实际天数/360=10,000,000.00*2.00%*5/12+10,000,000.00*2.00%*365/360=286,111.11 元。
(7)赎回总价款:本次赎回本金+股息
=10,000,000.00+ 286,111.11=10,286,111.11 元
(8)赎回价格(含息、元/股):总价款/赎回数量
=10,286,111.11 /100,000=102.861111 元/股
(9)本次赎回的优先股在优先股股东账户中直接记减。
(10)赎回结果: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中午 12 点前将全部赎回款项划转至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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