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8
公告编号:2022-049
证券代码:834425 证券简称:新赛点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新赛点体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7 年度股票发行涉及的业绩承诺及补偿事项
签订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新赛点体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份启
动 2017 年度股票发行,此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迪科服”或“投资者”),
共发行股份 1,315,790 股。此次发行的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存在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特殊条款。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控股股东徐林洲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琴及北京体创优才科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承诺人”)与启迪科服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及《投资承诺协议》,其中《投资承诺协议》对此次股票发行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进行
了约定,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新赛点体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赛点体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新赛点体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合法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投资承诺协议》之“1.业绩承诺、估值调整与补偿”约定:
“承诺人向投资者承诺:(1)公司(a)2018 年经调整后的经审计税后实际利润(即,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并经投资者所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拟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所载明
公告编号:2022-049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最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为依据。发行完成后,公司通过换股兼收购(用老股进行换购并购和投资人认可的增发新股进行换股并购的除外)的其他业务主体的经营业绩不包含在业绩承诺年度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中,但以现金方式兼并收购的其他业务主体的经营业绩可以包含在业绩承诺年度的公司实际利润中。下同。)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b)2019 年公司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以及(c)2020 年公司实际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上述 2018、2019 和 2020 年单称或合称“业绩承
诺年度”,各年度分别对应的承诺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
(2)任一业绩承诺年度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90%的,投资者即有权选择要求由承诺人以下述方式的一种或两种对其进行补偿:
1)根据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或其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向投资者转让补偿股份;当期应补偿股份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
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 投资者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2)以现金的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补偿请求权”),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
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
× 投资者认购款-已补偿现金金额
(3)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业绩承诺不达标当年行使补偿请求权,也可以选择在 2021 年一次性行使补偿请求权。如投资者行使补偿请求权时,公司的股票交易方式已变更为做市转让,如根据做市有关的规定,前述部分或全部的方式不能实现,则投资者可以现金的方式要求承诺人给予补偿。
(4)若投资者选择于业绩承诺不达标当年行使补偿请求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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