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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4428 证券简称:蓝孚高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各董事通讯处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苗翠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朱可、位同厦、张丽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苗翠波、QIANXIAOJIAN、李健、刘南鸿、张铁岩、沈顺宏、王小斌因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54
1.议案内容: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济南经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济南经发”)
签订《投资协议》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出资 3122 万元,占股 51%;济南经发以货币出资 3000 万元,占股 49%,共同成立济南蓝孚电
子加速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成立。
为节约资金成本,依据《投资协议》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股权回购的相关约定,公司向济南经发提出提前回购的要求,拟以货币 1500 万元平价回购济南经发持有的目标公司 24.50%的股权(其原始出资额为 1500 万元)并按《投资协议》与《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资金成本,目标公司《章程》做相应变更。自收购完成后,济南经发按比例减收资金成本,同时解除向济南经发提供的青岛蓝孚电子加速器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青岛蓝孚”)名下资产 2,032.50 万元的抵押担保和公司持有青岛蓝孚 51%股权的质押担保。
本次股权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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