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6 16:07: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给予北京锦龙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6

-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2〕107号
关于给予北京锦龙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北京锦龙海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龙装备”
或“公司”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
中心)B座7层B703E。
董革,时任董事长。
王云,时任董事长。
于永久,现任董事长。
朱山山,时任董事会秘书。
- 2 -经查明,锦龙装备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违规担保
锦龙装备的全资子公司辽宁锦龙超级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龙游艇” )分别于2017年12月20日、2019年
5月7日和2019年8月16日, 先后4次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银行” )签署保证合同,为瑞资融资租
赁(大连)有限公司与葫芦岛银行签订的《租赁资产收益权转
让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上述担保,锦龙装备未及时
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披露。
截至2017年底、2018年底、2019年底、2020年底、2021
年底,上述违规担保余额分别为8992万元、5994.67万元、
35358.53万元、38500.16万元、38993.76万元,占锦龙装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82.88%、 312.43%、 366.18%、
365.52%、339.41%。
二、重大诉讼披露违规
2018年9月9日,因合同纠纷,锦龙装备与北京首都机场
广告有限公司发生诉讼,涉案金额269.77万元,占锦龙装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6%。锦龙装备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
信息,迟于2019年3月18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2021年6月7日,因担保合同纠纷,锦龙游艇与葫芦岛银
行发生诉讼,涉案金额合计38993.76万元,占锦龙装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9.41%。锦龙装备未及时披露上述涉诉信
息,迟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 3 -锦龙装备未及时审议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相
关诉讼,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1.4条、第1.5条,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四十六条, 《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2017年12
月22日发布)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年1月3日发布)第四
十七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董革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2017年12月
20日的违规担保事项及2018年9月9日发生的重大诉讼未及时
披露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
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王云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2019年5月至
8月相关违规担保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
第1.5条的规定。
现任董事长于永久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2021年6月
7日发生的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
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山山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2018年
9月9日及2021年6月7日发生的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行为
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此外,2020年8月我司就锦龙装备的其他违规担保行为对
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云出具了警示函(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
- 4 -103号) ,但锦龙装备及时任董事长王云在明知公司2019年5
月至8月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下,既不披露亦不报告。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
6.3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锦龙装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王云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时任董事长董革、现任董事长于永久、时任董事会秘
书朱山山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锦龙装备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
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2年4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