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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07 16:37:06 股吧网页版
美茵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97 美茵科技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彭春桃律师、许斐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 99 号 9 号楼 1005。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要求编制了《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管理层
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在总结 2022 年实际经营状况、分析市场竞争态势、展望未来发展目标之后,基于公司存量业务及各业务单元、业务人员对 2022 年经营业绩期望数量化后,提出 2023 年财务预算计划。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017,296.8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64,956.7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6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8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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