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7 16:53:21 股吧网页版
华能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7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4519 证券简称:华能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范雪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毛凤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孙凤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顾启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任命范雪峰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

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3

(二)任命原因

因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现重新提名,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职工代表监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范雪峰先生,中共党员,198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高级工程师。2018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工程学院,函授本科学历。2003 年 1 月 月至 2004

年 4 月于常熟市丙纶有限责任公司科员,2004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于常熟华能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项目负责人、技术部长,2015 年 7 月至今于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毛凤梅女士,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2004 年 6

月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4 月于南京南自电力控

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任合同管理员、采购员,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于南京钛

能电气有限公司任合同管理员、采购主管,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于腾龙金属

制品(常熟)有限公司任采购专员。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于常熟恒基科技有限

公司任采购专员,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于常熟林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采购专

员,2017 年 3 月至今于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员、采购部长。

孙凤女士,中共党员,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

2000 年 6 月毕业于三江学院,计算机应用专科学历,2005 年 5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

常熟市华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员,2015 年 7 月至今任江苏鑫华能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员。

顾启军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初中学历,

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于上海凌旺实业有限公司任操作工,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于常熟市汤桥五金厂任操作工,200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