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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834530 证券简称:鑫鑫龙鑫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 www.neeq.cc)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由于该公告存在差错,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对公司影响”、“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部分
更正前: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
挂牌公司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裴兴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理
对公司影响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得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与于文波,于晓妍,于晓莹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结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号(2021)黑 01 执 1357 号。
针对此诉讼案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裴兴星先生及配偶刘春芝女士二人于
公告编号:2022-022
2015 年 4 月 15 日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以其自有财产无条件承担公司所应
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若公司因此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也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不让公司和股东利益受损失。因此,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 不含挂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联系实际控制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更正后: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
挂牌公司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影响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得知:公司因与于文波,于晓妍,于晓莹等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结案,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号(2021)黑 01 执 1357 号。
针对此诉讼案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裴兴星先生及配偶刘春芝女士二人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以其自有财产无条件承担公司所应
承担的全部保证责任,若公司因此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也将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不让公司和股东利益受损失。因此,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联系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积极协商和解。
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将依法依规加强对日常经营、财务风险的管理。
公司将继续依法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实际控制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更正后的《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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