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21:52:14 股吧网页版
鑫鑫龙鑫: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4530 证券简称:鑫鑫龙鑫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4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30 鑫鑫龙鑫 2024 年 5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现场见证。
(七)会议地点

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董事会基本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目标,现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管理工作制作了《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基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监事会完成了《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工作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公司基本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公司编制了《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并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s://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为:2024-002;2024-003;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编制了《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黑龙江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4-004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4、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